1、离婚起诉在哪
离婚案件诉讼一般向被告居所地基层法院申请。被告居所地与常驻地不同,由常驻地法院审理。常驻地指持续居住满一年地。被告特殊状况由原告居所地法院管辖,原告居所地与常驻地不同,由常驻地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同的,由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常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离婚起诉在哪儿起诉
民事诉讼案件中的离婚诉讼,应当向被告方住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然而,若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并不同,那样应由被告常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假如被告下落不明或已宣告失踪、正被采取强制性爱文化手段、或正被监禁中,则应由原告方住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若原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同,则应由原告常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同的,由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常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3、离婚起诉在哪起诉
一般离婚诉讼在被告户籍所在地基层法院审理。若户籍地与实质居住地不同,在实质居住地基层法院审理。住所地指户籍登记地,常常居住地指离开户籍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区域(因病住院除外)。特定情形下可在原告户籍地或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同的,由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常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离婚起诉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同的,由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常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诊的地方除外。
假如存在一些特殊状况,譬如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爱文化手段、被监禁等,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同的,由原告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